主 旨:轉知文化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機構學校文化性資產清查作業要點》,請查照。
說 明: 一、依據文化部109年11月5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930124121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要點鑒於105年7月27日公布修正之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中對於各單位辦理文化資產普查(清查)及保存等事項均有相關之規範,爰本作業要點已完成階段性任務,故予以停止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