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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本府預計於本(110)年3月24日(星期三)13時30分,於永華市政中心14樓文化研究室召開「110年第一次公共藝術審議會」,如貴單位有相關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須送審,請於110年3月8日(星期一)前提送,俾供本府安排議程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政府公共藝術設置審議作業要點」第2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提案單位之設置計畫書,請於旨揭限內先行提送1份至審議機關進行初審,初審後如須補件,將由審議機關電話通知;初審通過後,該案得納入審議會審議。
三、開會通知單將另案通知,隨文併附初審修正意見。
四、請提案單位於收到「110年第一次公共藝術審議會」開會通知後,於會議召開前提送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1式12份,以及5分鐘內簡報電子檔至本府,俾利審議。